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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成果鑒定
1. 申請鑒定的程序
對于申報過安徽省新產品鑒定或者安徽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可拿新產品鑒定證書或者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到安徽省科技相關部門備案后即可拿到安徽省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由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填寫《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申請表》,科技計劃內的科技成果由省科委有關科技計劃主管部門審查并鑒署意見;科技計劃外的科技成果,由完成單位所在地科委或省行業主管部門審查普鑒署意見。各高校及中科院合肥分院完成的計劃外科技成果由本單位科技成果管理部門審查并鑒署意見。
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將鑒署意見的《科學技術鑒定申請表》連同申請鑒定的技術資料及起單的《鑒定證明》報送省科委成果處。省科委成果處在認真進行形式審查和技術審查后,30天內批復審查意見。
根據《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所有計劃外科技成果的鑒定,必須經省科委批準,否則不能組織鑒定。
2. 申請鑒定所需的技術資料
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必須齊全,并符合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主要包括:計劃任務書或合同書;技術研究報告;測試分析報告及主要實驗記錄報告;設計與工藝圖表;質量標準;國內外同類技術的背景材料和對比分析報告,以及國家和省科委認定的科技信息查新機構書具的查新結論報告;用戶使用情況報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及證明材料;涉及污染環境和勞動安全等問題的科技成果,需有關主管機構書具的報告或證明。
二、科技成果登記
凡符合省級重大科技成果條件的,要及時向省科委申報。申報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科學技術成果報告表》2份;《安徽省科學技術成果申報登記表》1份;《安徽省科學技術保密項目申報表》1份;《科技成果鑒定證書》1份;《科學技術成果檔案歸檔證明》1份;鑒定的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1套。
三、科技獎勵
1. 申報獎勵的程序
已辦理省級重大科技成果登記的成果,可申請省級科技獎勵。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單位向歸口申請部門:各行署、市科委、省直有關部門以及各高等院校及中科院合肥分院科技成果管理部門申報。各歸口申報部門匯總后,于每年的10月1-31日向省科委成果處(省科技獎勵辦公室)申報。省科技獎進步和農村科技獎每年申報一次,省自然科學獎每二年申報一次。
2. 申報獎勵所需的材料
申報獎勵的材料必須規范齊全,主要包括:申報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成果有效評價證明;有關技術資料;用戶使用報告;經濟效益證明材料索引證明;認為必須的有關證明文件。
全省科技概況中有關成果的項目名稱及統計數據,由情報處流一用軟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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